真石漆施工的验收标准
1、保证项目:工程所用的真石漆(含封底漆、中层漆、罩面漆)的品种、等级、种类、颜色、性能等应符合设计及选样的要求,应具备产品合格证书;
2、基本项目:应达到优良。
3、验收标准:
3.1饰面不允许出现掉粉、起皮等现象;
3.2饰面不得有返碱、咬色等现象;
3.3饰面不得出现漏涂、透底等现象;
3.4饰面斑点的疏密要均匀。
3.5饰面颜色要均匀一致;
3.6涂饰时要保证周围的门窗、玻璃、灯具等的清洁。
4、质量控制:
4.1材料进场一定要有产品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4.2施工之前,要进行技术交底;
4.3施工时,要基层必须处理干净,不得有油污、灰尘、空鼓等现象;
4.4喷涂过程中,一定要喷点要均匀,不得出现漏喷、掉砂等现象;
4.5施工过程中,要有兼职或专职的质量检验人员对各工序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