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轮吊产品主要技术参数 | |||
起重量 | 3000Kg | 起升速度 | 26(52)m/min |
起升高度 | 18m | 回转速度 | 1.76r/min |
发动机型号 | ZS1115 | 行驶速度 | ≤40Km/h |
功率 | 14.7Kw | 支腿跨距 | 2.905x2.225m |
底盘型号 | 7YP-1450-2 | 外形尺寸 | 4.8x1.5x2.2m |
小型吊车报废要求及小吊车养护知识
小型吊车要严格执行起吊车钢结构件报废标准对主要受力的吊车结构件应检查金属疲劳强度、焊缝裂纹、结构变形、破损等情况,对主要受力结构件的关键焊缝及焊接热影响区的母材应进行检查,若发现异常,应进行处理。吊车结构件的检查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A)吊车日常检查:吊车塔机每工作80小时应进行一次日常检查。吊车塔机司机在交接班时,应检查各连接部位螺栓的紧固情况,如有松动应及时紧固。
(B)当吊车塔机出现异常声响,或出现过误操作,或发现吊车塔机安全保护装置失灵等情况时,应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
(C)当一个工程完成,吊车塔机拆卸后,应由工程技术人员和吊车专业维修人员进行详细检查,并作好记录。
小吊车机械修理计划的实施。
1)每季一个月前,应对下季度计划送修的机械,包括未列入年、季度计划但实际情况需要修理的机械进行技术鉴定,确定是否送修,并将鉴定结果报送计划编制单位,作为编制下季度计划的依据。
2)送修单位应按计划确定的时间准时送修,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送修时,应事先将不能送修的原因和要求改变的送修时间通知计划编制单位和承修单位,由计划编制单位进行处理。
3)小吊车修理单位应按季度计划编制月度作业计划,并于月末后十日内将计划完成情况列表上报主管部门。如未能完成计划应说明原因。
4)各级领导在安排和检查施工生产计划的要安排和检查机械修理计划,及时处理计划执行中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