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济宁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如何备案?下面山东众米财税集团小编为大家分享: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原建设部、原、原环保总局2007年第8号)第七条规定,“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30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向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部门的同级商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备案”。
2018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41号)要求,推进全国“多证合一”改革,原等十三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全国统一“多证合一”改革的意见》(工商企注字〔2018〕31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中明确规定,将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纳入“多证合一”改革范围。据此,2019年11月,《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一、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的备案流程
1.根据《意见》要求,“多证合一”改革后成立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在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企业注册登记时,由市场监管部门将企业再生资源回收备案信息通过省级共享平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政务信息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或省级部门间数据接口推送至商务部统一业务平台再生资源企业备案模块公示30天,公示期满后即自动完成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

2.已经取得营业执照未在商务部网站备案的经营者,可自行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企业端(https://ecomp.mofcom.gov.cn/loginCorp.html),点击“请注册”,注册完成后,返回此页面进行登录。登录后,点击企业备案-绿色流通服务,进入再生资源备案企业注册模块后自行注册备案,公示30天期满后完成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具体流程见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注册流程)
3.如企业需打印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证明材料,请进入商务部统一业务平台企业端(https://emanage.mofcom.gov.cn/loginGov.html),点击企业备案—绿色流通服务,进入再生资源备案企业注册模块后自行注册并打印。
| 成立日期 | 2018年02月06日 | ||
| 法定代表人 | 胡博 | ||
| 注册资本 | 1200 | ||
| 主营产品 | 济宁注册公司代办、企业资质申报 |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代理记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代理;财务咨询;税务服务;商务秘书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商标代理;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版权代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资产评估;融资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法律咨询(不包括律师事务所业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办公服务;广告制作;软件开发;图文设计制作;劳动保护用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软件销售;办公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公司简介 | 众米财税集团隶属于济宁信创企业总公司,是一家致力于为济宁本地中小型企业提供一站式企业代理服务的专业机构,公司是经济宁高新区财政局审批通过的具有代理记账企业资质(许可证编号:DLJ37089020190005)的综合性代账公司。公司2020年被济宁市诚信企业发展促进会授予“守信企业”;2020年7月被评为AAA级信用企业、AAA级资信企业、AAA级重信誉守服务单位、AAA级重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