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 总平面布置原则
8.1.1 设计标准及依据
8.1.2 平面布置原则
8.2 总平面布置
6.2.1 主要车间组成
8.2.2 竖向布置原则及土方工程量
8.2.3 场地雨水
8.2.4 绿化与消防
8.3 建筑与结构设计
8.3.1 建筑设计
8.3.2 结构设计
8.4 公用及动力工程
8.4.1 给排水工程
8.4.2 电气工程
8.4.3 防雷及接地保护
8.4.4 电讯
8.4.5 采暖通风
第九章 节能措施
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规定,节能需要单独列一章。按照国家发改委的相关规定,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建筑面积在20万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建筑项目以及其他年耗能2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项目,项目建设方都必须出具《节能专篇》,作为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中的重要环节。项目立项必须取得节能审查批准意见后,项目方可立项。对建设规模超过发改委规定要求的项目,《节能专篇》如同《环境评价报告》一样,是项目建设前置审核的必须环节。
对于高耗能产业,如钢铁、有色金属、煤炭、电力、石油石化、化工、建材等,应加强对能源利用效率的评价,优先鼓励发展节能降耗环保的先进技术设备和产品,强制淘汰高耗能、污染大、质量差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项目建设方案应该符合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战略、能源效率政策的要求;能源资源的开发应该坚持开发与节约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的原则;节能的核心是提高能耗效率、降低单位产值能耗。 对于高耗能项目,应该对拟建项目的能耗指标进行分析,计算单位产品消耗各种能源的实物量并折算成标煤消耗量,或计算消耗单位能源所实现的国内生产总值进行分析比对,一般要求万元产值能耗应低于0.98t标准煤,达到国内外同行业先进水平。